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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卫健局实施医疗机构社会信用管理等级评定 强化结果应用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7-18 阅读次数:35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机构诚信自律、健康发展,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020年版)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机构社会信用管理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内市区卫发[2022]13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内江市市中区卫健局对我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开展社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按照不良记分分值各医院社会信用共设A、B、C三个等级,A为非常诚信,B为一般诚信,C为失信,其中:A为没有不良记分,B为1分至11分的不良记分,C为12分及以上的不良记分。市中区卫健局根据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评定出A类信用(非常诚信)等级医院19家、B类信用(一般诚信)等级医院8家。
为加强对社会信用结果的运用,对评审为A的诚信等级的医疗机构在参与评先评优评比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申报参评、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公开良好信用记录、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评审为B等级的医疗机构,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公开违法行为记录,组织执法人员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促进医院诚实守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