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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教师履职尽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并推进教职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所有教职工纳入职业道德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教人〔2020〕13号)及《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年度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通知》(内市区教体〔2023〕190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工作。

考核评价方法及基本流程: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分析、确定等次,报区教体局审核并备案。

根据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的各位教职工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全区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结果汇总如下:考核优秀1053名,考核合格1599名,考核不合格4名,因病假半年以上、参加工作不足半年等原因考核只写评语,不下结论13名。

强化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必须达优秀等次,年度考核才可以评为优秀等次,2023年学年度全区教职工师德优秀1053名,其中年度考核评为优秀528名。

2.推荐申报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各级名师和特级教师等先进(优秀)人选的,近五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合格等次并至少两个年度达优秀等次。

3.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方面,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师德考核不合格4名教师,其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推优评先、外出进修,取消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两年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得作为干部提任人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予以低聘或转岗。

通过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应用,进一步提高师德考核在教师评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坚持考核结果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人才推荐等事项的运用,积极引导全区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不断加强师德素养,提升育人本领,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