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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府办函〔 2023〕 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府网站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促进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提档升级,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的功能,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一)推进政策性文件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司法行政机关7月底前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目录发布,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公文办理程序,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11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开展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二)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城乡居民就业增收,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支持政策公开。深入实施健康内江行动,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健康科普等医疗卫生信息发布。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公示、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生态环保信息公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谁制作、谁主管、谁公开”的原则,各级相关行政机关要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公开本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级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五)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决策过程中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意见采纳情况。审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推动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依法公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案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六)建立依申请公开办前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便民理念,推进依申请公开办前沟通常态化、制度化,摸清申请人的真实诉求,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减少不必要的补正,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

(七)强化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查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法制审核流程,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和日常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

(八)推动依申请公开和纠纷化解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联动会商机制,认真研究并推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申请公开频次较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及时梳理土地征收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的相关信息,推动相关内容常态化公开。

三、推动政务公开提档升级

(九)持续优化公开专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教育、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助企纾困等方面政策及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的公开。做好统计信息、收费项目依据、公务员招考、市政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筹资筹劳、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十)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制度,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以文件精简版方式呈现。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至少应包含文字解读和图文解读,并综合采用视频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50%。有序推进政策咨询问答库建设,针对社会、企业关注的热点、重点、疑点,对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予以分解提炼,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公开。

(十一)提升关切回应实效。推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办得快、办得好”,细化完善群众关切回应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健全相关评价机制,扎实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推动办理结果规范公开,对具有代表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解疑释惑。每月公示各渠道回应群众关切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十二)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针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风险研判,妥善应对处置。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强化舆论阵地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防范舆情风险。推进舆情风险防控与群众关切回应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诉求,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主动解疑释惑。

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十三)以先行地区为重点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要求,全面开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实化措施,特别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工作,在完成省、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优势挖掘工作亮点,形成地方特色。东兴区、隆昌市要发挥先行试点作用,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

(十四)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于7月底前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本地区公开内容,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两张皮”的问题。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过程中,参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GB/T 42418-2023)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标准,规范有序。

五、推进平台载体信息化建设

(十五)着力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参照省政府门户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布局,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栏目、频道、专题等相似内容整合,建设本地“数字政府”专区。推进集约化建设,探索数字化政策发布,大力推动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

(十六)创新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机制。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要求,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原创信息发布,做好权威信息转载,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深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之间重要内容互通共享,同步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重要信息。

(十七)增强政府公报服务社会的权威性便捷性。持续优化赠阅结构,更好发挥纸质公报作用。完善公报数据库建设,做好数据整合交换,推动与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掌上公报”影响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编辑本地区政府公报,统一刊登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以及政府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六、强化监督管理和工作保障

(十八)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本单位、本领域提出的公开要求,认真对照执行。严格执行公开前审查程序,坚决做好线上(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和线下(公报、属地公开栏、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纳入监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十九)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季度报送工作,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过时、失效内容自查清理,对已发布更新内容的政策和相关信息,要及时跟进发布或替换,对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及时归档处理。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十)切实做好各类保障。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基层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困难,推动本地本行业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切实做好交流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公开主体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经费等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