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转发链接等信息至自己的微信群中,可以免费获得一个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的小玩偶,你愿意吗?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提起公诉,案件中被告人以玩偶为诱饵,传播诈骗信息,致使数人被骗。
“我当时在安徽老家,手里缺钱,通过QQ了解到做‘地推’可以挣钱。”去年9月,西某搜索到“全国地推群”并加入群聊,结识了一个昵称为小天的人。在小天的介绍下,西某同妻子陈某等五人来到上海,宣传“手工活”兼职,每成功邀请一人转发信息即可拿20元提成。
他们先后在虹口、闵行、浦东等多个区开展“地推”活动:冒充某知名文具品牌的工作人员,谎称招聘组装圆珠笔和串珠子的手工人,同时将目光对准那些对毛绒玩具感兴趣的人。他们以免费赠送毛绒玩具为饵,引导目标人员将“手工活”信息分享在自己的微信群内。每天任务结束后,小天会以虚拟货币或支付宝口令红包的形式进行工资结算,网购毛绒玩具的费用也由小天报销。
同年10月,徐女士、王女士等人在微信群里被一则“手工活招聘信息”引导,下载了一款名为“8G”的App,“他们称可以在App里做任务赚钱。”徐女士说。
“会有人不断强调,只有刷单才能接到做手工活的兼职。我就在管理员的引导下做了2单,这2单本金和佣金都返给我了。”王女士说道。当她想继续时,却被告知需要再添加另一个人的微信,进行不同的任务。
添加完微信后,王女士又刷了5单,“前4单的本金和佣金都返给我了,第5单开始他就不返还了,需要再连续做4单才能返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来到派出所报警。
据统计,西某等人向群组成员数共计10000余人的通讯群组发送诈骗信息,致使徐女士、王女士等人被骗取钱款共计20余万元。到案后,西某等人表示其实早已发现异常,认识到宣传的是虚假信息,但是抵挡不住诱惑,明知违法却没有放手。
检察官说法:经审查,西某等人结伙,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网络刷单诈骗马甲重重,不断迭代更新,但其本质不会发生变化。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诱惑背后藏陷阱。刷单本身就是违法的,不要相信“先充值后返利”或要求垫资的兼职任务。同时,要保护好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当心玩偶的诱惑,不要被蝇头小利蒙蔽,成为他人行骗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