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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文明守信的发展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立起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建立诚信计量示范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商业、服务业经营者自主完善计量保证能力,守信自律、诚信计量,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商品量和服务量的计量准确。涌现出一批具有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网点,培育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群众受益多、社会效益好的诚信计量品牌。

据了解,《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诚信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计量保证能力,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商品量和服务量的计量准确。同时,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建立健全诚信计量承诺机制以及计量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持续提升诚信计量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服务业经营者的诚信计量信息平台,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实现诚信计量信息共享,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加大对诚信计量体系的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实现部门间通报或联动机制,依法加强对失信服务业经营者的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诚信计量自律意识和实施诚信计量公开承诺,从而建立市场主体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同时,也要求深入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诚信计量,鼓励连锁性加油站、充电设施、医疗机构以企事业集团为单位,建立健全诚信计量管理规范,集体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支持餐饮业、商店超市、配镜行业协会公示诚信承诺标准,全行业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还提出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建立群众监督队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聘请群众担任计量协管员、计量监督员等,建立群众计量监督队伍,发挥群众监督优势,监督经营者是否按照公开承诺开展计量活动,是否存在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监督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角落,形成无处不在的群众计量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