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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的通知

川办函〔2022〕4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精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对我省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现将有关激励支持措施通知如下:

一、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符合条件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每个项目按总投资额的2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创响中国”等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

绵阳市。

积极支持并帮助指导开展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在2022年度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酌情予以加分。绵阳市科技城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线下服务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给予5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三、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地方

自贡市。

对自贡市节能环保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支持申报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安排省预算内投资支持;支持自贡凤鸣通用机场改扩建。(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成都市。

支持成都市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底座。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托管与灾备节点)落户成都市双流区;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综合节点以及环保与社会公共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业、集成电路与显示器件制造业等4个行业节点建设应用。支持成都市布局国家级区块链新型基础设施“星火·链网”超级节点,推动区块链产业向成都聚集。支持成都市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支持成都市承办2022年中国工业互联网标识大会(西部)、中国信息通信大会等大型会议活动,促进成都市提升信息通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在全国及世界的影响力。(牵头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五、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

成都市。

2022年在安排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等方面对成都市给予倾斜,取消对成都市因素法分配不超过资金总额50%的限制,支持成都市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等。在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外向型平台载体创建、广交会等重要国际性展会展位分配、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其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资质。(牵头部门:商务厅)

六、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地方

四川省本级。

对各市(州)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财政支出执行、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工作,选取相关指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综合得分前8位的市(州),省财政给予每个市(州)10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州)财政统筹使用。(牵头部门:财政厅)

七、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

德阳市绵竹市。

2022年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作为2022年全省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支持其进一步拓展实施探索“兴农政务通”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地方标准等改革试点。(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达州市。

在2022年省级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中调整结构给予达州市100万元激励,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相关建设。(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厅;配合部门: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

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凉山州。

在2023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申报项目遴选时,对凉山州遴选评分单独加10分。(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地方

成都市。

成都市在申报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申报。在分解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一、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的地方

成都市。

优先支持成都市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优先支持成都市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在验收时予以适当加分;优先支持成都市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给予单独申报名额(不占成都市已有的申报名额),并在评审时给予适当加分;优先支持成都市创建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在省级评审中给予适当加分,入选名额上限由2个调整为3个。(牵头部门:文化和旅游厅)

十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

自贡市。

自贡市申报生态文明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所申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国家;在省预算内投资安排时予以倾斜支持。(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

甘孜州。

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配套激励。(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厅)

十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

遂宁市安居区。

从省级专项资金中给予遂宁市500万元配套激励。(牵头部门:水利厅)

十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

成都市。

在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项目资金中安排400万元支持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2022年度市(州)医改目标任务考评中,按规定予以适当加分。(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

十六、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四川省本级。

对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州),综合评选前8名,给予每个市(州)200万元激励支持,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激励资金中安排。(牵头部门:省医保局、财政厅)

十七、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成都市青白江区。

在2022年度综合督查中予以“免督查”激励。(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学习,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