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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宣部就经济和生态文明领域建设与改革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在会上介绍,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底,绿色信贷余额增长至15.9万亿元,绿色财税金融作用不断增强。

叶民介绍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

叶民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取得了一些成效。具体亮点如下:

一是夯实党政主体责任方面。中央和各省分别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清单,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省级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生态环境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中央对省级党委、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进行考核,开展并持续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省也建立了省级环保督察制度,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方面。“十三五”以来,先后制修订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13部法律和17部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检查,基本完成全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惩戒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健全市场机制方面。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长江、黄河建立了全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底,绿色信贷余额增长至15.9万亿元,绿色财税金融作用不断增强。

四是引导企业责任方面。将全国330多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发布实施《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引导企业低碳绿色转型发展。

五是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方面。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十条”,出台《“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叶民强调,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对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二是持续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四是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