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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日前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

近年来,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生产生活领域也多有常见事故发生。对于其发生原因,最高检分析认为包括“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一些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

最高检此次制发的检察建议提出了一些具体解决建议。例如,针对“抓早抓小抓苗头”,建议及时对发现的每一起企业非事故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给予应有的责任追究,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建立全国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等。

再如,健全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对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要从严从重追责,同时更重视对事故前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从严从实追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份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最高检也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